家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介绍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有固定收入的,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无固定收入的,按年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适当的比例可以增加。
二、离婚后抚养费能否降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离婚支付子女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律责任。但是,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的经济能力为基础。正因为如此,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费时,往往会根据以下因素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① 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如果孩子的实际需求减少,或者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减弱,那么要求减少孩子的抚养费是合理的。
三、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记得诉讼的时候做个财产保全,让对方知道不支付的后果还是有点麻烦的,这样以后顺利收到抚养费的概率更高。
2、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一到2年申请执行一次。
以上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有其他关于离婚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离婚律师。易轶律师是家理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北京资深离婚律师,从业14年,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如有需求,可以拨打电话或者在线留言,为您制定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