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后户口必须迁走吗?
很多夫妻在婚姻道路的中途会选择离婚,其中的原因各不相同。由于我国的公民是具有婚姻自由的,所以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通过离婚结束夫妻关系。由于结婚时女方一般会和男方迁到一起,所以离婚后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后户口必须迁走吗?女方的户口该怎么处理呢?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的处理方式:
夫妻离婚后,户口可以办理迁移,如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除此之外,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不迁移。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2、再起户口。但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再起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3、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4、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
二、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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