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后财产如何办理分割

你好(哥哥和女人因为婚前知识不足,结婚很仓促,婚后一直睡在沙发和床上。 其间,女子砸烂家具,扔哥哥的衣服和眼镜,把新房改成钥匙不让哥哥住,又说结婚是为了母亲,想当修女,不想结婚。 无奈哥哥想离婚!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首先是新房,男女是一个单位,房子是单位盖的。 领结婚证前,我们家房费8万元,领结婚证后付了3万元,房子是女方要的。 (拜托别人,其实哥哥也是单位员工,如果女人不想要房子,哥哥也会去要。 现在女人说可以离婚,但房子是她想要的。 理由是房子是她想要的。 我们家也想要这个房子。 理由是房子的字是我们家出钱买的。 如今,房产证将于今年12月制成。 你说我们家有理由想要这个房子吗! 另外,家具是我们家买的,壁柜固定在墙上,大理石炉也固定在炉子上。 如果你想要家里的女人,你能让女人接受这些拆下来就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吗? 3000元以上的酒馆女性坏了,该怎么办? 给婚前女性的1万元财礼该怎么办? 离婚案件由谁起诉对谁不利? 期待与您的合作。 非常感谢。

回答:你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 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残疾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及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条款为《婚姻法》关于财产确定的规定,结合你所说的情况分析,不动产是婚前购买的,应当认为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应当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 离婚应当归男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产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不动产是谁找人分的,从法律上讲不能作为确定所有权的依据。 房屋内的其他物品也应当依照婚姻法对财产的规定确定。 对只属于一方的财产没有约定全部的,离婚时应当属于一方财产,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以达成约定,不能达成约定的由法院判决。

我国《婚姻法》没有关于结婚彩礼的规定,男性对女性的彩礼应该认为是民事赠与行为,赠与行为发生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归女性所有。 关于离婚诉讼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可以自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存在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的法律定位平等、有利于哪一方的说法。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遗产中的房屋如何继承,深圳市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 财产分割的证明责任如何承担法律依据,财产分割保证书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和材料,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给对方
  • 北京诉讼离婚要收集什么证据?被家暴能直接离婚吗?
  • 深圳女方出轨怎么离婚,深圳离婚出轨证据调查
  • 深圳离婚律师能调取哪些出轨证据,离婚官司怎么调取出轨证据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