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离婚财产处理协议是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并经婚姻机关认可的财产协议。
二.主要内容
)1)财产协议书提交机关的名称。
)2)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经过。
(三)具体商定内容:包括财产总额、具体 )情况等。
)4)提请婚姻登记机关批准
)5)双方当事人及证明人的签名盖章、具体日期。
)6)注明协议书份数。
三.范文
区民政科:
余(男)和赖(女)自19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协调决定离婚。 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项签订以下协议。
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包括一台彩电、一台冰箱、一台音响、存款5000元、家庭日常用具若干。 因为女人养育孩子,家里所有的东西只拿自己的衣服和书,剩下的全靠所有。
2 .余、赖婚前财产仍为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无争议。
3 .余、赖现住宅归男方公司所有。 赖离婚申请被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商是在厂(男方单位)工会的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的,请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男性方面的余数
女方依靠
证明人陈
(工厂工会主席) )。
19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一份,耶和华见证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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