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产如何分割农村方法和城市离婚方法一样? 以下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将整理相关内容进行解答,请阅读。农村离婚财产分割和城市离婚一样吗
离婚财产的一般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不管是不是农村都平等对待。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的,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约定处理。 回避法律的约定是无效的。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者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
)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3)一方或双方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继承、赠与的财产
(五)一方或双方取得的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按照分割
也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在具体处理时加以差别。 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4、已登记、无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赠与的礼金、礼物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处理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选择分割各自出资购买,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获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婚期在10年以上的,凭夫妻共同财产按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返乡生产补助费,应当归本人所有。
6、夫妻分居分开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财产的,各自单独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分得的财产有差别时,差额部分由得到较多财产的一方用相当于差额的财产补偿另一方。
7、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不能查证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共同经营的,入伙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为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配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要考虑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经营管理,按合理的分割或折扣处理。
12、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房屋进行了修缮、装饰、原拆除工程,但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属于所有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他方。 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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