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离婚后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法律,新离婚法财产分割2021年新规定

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后分割财产再起诉的相关规定问题,以下由背飞鸟婚姻网编辑详细回答。

一、离婚后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1、夫妻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离婚时有藏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再。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九百九十二条

二、怎么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获取。 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现金存款、住房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认定这些夫妇共同财产的证据载体和来源如下

)以夫妻共同持有的一方的名字开立账户的银行存折、存款凭证。 此外,对这些证据,应当另行使用生产、经营执照、投资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继承或者赠与协议、破产安置补偿协议等证据材料进行加强。

)2)由房改管理部门保管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会计资料。 这类证据一般很难收集原件,只能进行复印收集。

)3)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款单。 这类证据由一方单独持有,一般很难获得。

确实难以获得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款单的,救济办法是到民政部门收集

推算证明复员军人方面的入伍文件、复员文件、复员当年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支付标准的公文等旁证材料。 收集这些证明材料时一定不能收集原件,所以只能用复印件收集。

能获得军人复员时持有的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银行存折、存款单的,向民政部门收集复员军人方面的入伍文件、复员档案、复员当时的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支付标准的公文等证据材料进行加固,证明效力更强。

2、以实物形式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取得。 以实物形式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有生产经营设备、赠送的礼品、购买或者继承或者赠送的贵重首饰、高价值的图书资料以及生产、生活资料、房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再 我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单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者在背飞鸟婚姻网上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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