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案件共同债权如何分割财产,民法典共同债务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非常普遍,但夫妻离婚时,必须协商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很多,民法典中离婚案件的共同债权如何处理的问题,

一、民法典中离婚案件共同债权如何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债权是共同财产之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八百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双方应该划分财产和债务。 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被称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必须共同承担偿还的责任。 但离婚时双方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承担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共有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病、治愈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5、抚养子女所负债务;

6、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而承担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所需的社会交流费用而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债权是共同财产之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处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需要法律帮助时,读者可通过背飞鸟婚姻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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