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不动产,男方无法证明出资是否要求不动产。 男性不能证明出资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以下为背飞鸟婚姻网络编辑整理了男方不能证明出资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
案例简介:男方购得房屋写在女友名下
高某(男)和李某(女)是同单位科室的同事,1994年初同居,同年男子将女子带到国外与餐厅合伙做生意。 同居期间,双方多次往返于中国、美国等地,经营所得的共同收入也一起使用。 2013年6月,李某离开美国回到中国。 高某认为,双方在同居期间用共同资金购买了两套广州房产,均注册在李先生名下。 近日,高某发现李某回国擅自更换其中一把房屋钥匙,涉嫌侵占该房产,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双方对大沙头路房屋各有50%的所有权。
法院判决:男方无法证明出资,不能分割房产
经法院审理,李先生提交的《房屋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发票等材料证明,分别在不同时期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共计2089908元。 高某对上述证据并无异议,但认为李先生的购房款实际构成为他出售房屋所得500000元、出售股票800000元,以及其商业伙伴还欠款900000余元,因此,法院最终判决中,高某与相关
律师说法:男方无法证明出资,能否要求分割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根据第10条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的前提条件是,如果该财产不是双方共同出资、在同居期间获得的,依法在分割本案中此外,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据,购房款全部通过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汇入卖方账户,而且原告对其陈述无法举证证明,必须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综合以上介绍,不能充分证明涉案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所得,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大家阅读以上介绍,相信男方对不能证明出资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如果你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背飞鸟婚姻网络律师。 他们会为你做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