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财产,公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公房离婚时分割如下: 如有协议,按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关于办公室离婚时该如何使用分割,以下背飞鸟婚姻网络小编将为您详细回答。

一、公房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1、办公室离婚时按: 如有协议,按协议进行处理; 无协议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当事人使用,不直接判断公房归属。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条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二、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

1、一方无权取得公有住房使用权的,也不存在补偿问题。

2、双方均有权取得公有住房使用权的,使用权最终只授予一方,续租方应向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综上所述,可见公营房屋是指公营房屋的性质,而所有权并非公民个人的。 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实际的分割的只有公有住房的占有和租赁权等,但在离婚过程中可以理顺本应是分割的事务,提前处理和避免离婚

三、夫妻共同房产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共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住房;

2、夫妻一方婚前出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用男女双方储蓄共同购买的公共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一方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在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 部分改建、扩建时,扩建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5 )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的房屋,未明示赠与夫或妻子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遗嘱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一方的情况除外。

8、工作单位按职工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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