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当父母帮助孩子买房时,如何分配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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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补贴子女买房,离婚后的房子如何分割?
在很多情况下,父母会补贴他们的孩子买房子,每种情况都有不同的法律效力。这里只有两个例子来简要说明。一个是父母双方都全额缴纳,并以其中一个孩子的名义注册。一种是父母一方补贴首付,首付以他们孩子的名义登记,小夫妻一起偿还贷款。
一、父母双方都以一个孩子的名义全额缴纳保险费。
案件基本事实:孙与梁结婚七年,孩子五岁。婚后,梁的父母和孙的父母共同出资为他们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孙的名字。六个月前,双方同意卖掉原来的房子,买一栋新房子。房产证上写着梁的名字。现在,孙和梁离婚了。谁拥有财产?
黄对律师的分析:
《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父母双方婚后都支持子女购房,且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则房产应视为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结婚后,如果父母一方支持孩子买房,且产权登记在投资者孩子的名下,则该产权应被视为仅给自己孩子的礼物。该财产应视为投资者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财产。结婚后,一方或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论哪一方的名字在产权证上登记,该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所涉及的房子被父母出资的房子所取代。原则上,分割比例应参照各方父母的出资比例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法律效力将是相同的。
二、父母一方出资首付,以其子女的名义登记,小两口偿还贷款。
基本情况:王和刘于2008年结婚。2010年,王的父母拿出100万元作为首付,为这对夫妇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在王的父母直接转账到王的账户后,王向开发商支付了首付款。王也签署了购买合同。住房贷款由王的住房公积金办理。王一直在付抵押贷款。2013年,该房屋的产权以王的名义办理。2016年,这对夫妇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刘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将房屋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说,他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将房子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这所房子由他的父母出资,并以他自己的名义注册。这笔贷款也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应该属于他。
黄对律师的分析:
第《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号法第7条规定,"结婚后,如果父母一方投资为孩子购买房地产,并以投资者孩子的名义登记,这将被视为给自己孩子的个人礼物,房子将被视为投资者孩子的个人财产"。本条所称出资仅指全部出资额。因为父母只有全额出资才能获得房屋产权,只有以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购买的房屋才能具有房屋产权赠与的法律属性。
本案中,王的父母仅支付了所购房屋的首付款,属于出资的一部分,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虽然产权登记在王的名下,但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七款的规定不适用,因为王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王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