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原则上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一人所有。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法院将做出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夫妻双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价值和权属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如果双方都声称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并同意投标,则应允许投标;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相应补偿另一方;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的情况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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