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应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经妥善处理的,出具离婚证明。 如房产登记中有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姓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办理分割以下背飞鸟婚姻网小编整理如下回答: 希望能帮上忙。
房产登记中有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即使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登记有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和子女共同所有。 产权登记未约定部分共有的,应当认定共同共有。 双方同意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第一百八十九条【离婚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算;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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