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中有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应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经妥善处理的,出具离婚证明。 如房产登记中有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姓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办理分割以下背飞鸟婚姻网小编整理如下回答: 希望能帮上忙。

房产登记中有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即使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登记有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和子女共同所有。 产权登记未约定部分共有的,应当认定共同共有。 双方同意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第一百八十九条【离婚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算;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是背飞鸟婚姻网编辑总结的内容。 如果本文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请在背飞鸟婚姻网上咨询律师进行指导。 他们可以直接告诉你答案。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遗产中的房屋如何继承,深圳市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 财产分割的证明责任如何承担法律依据,财产分割保证书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和材料,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给对方
  • 北京诉讼离婚要收集什么证据?被家暴能直接离婚吗?
  • 深圳女方出轨怎么离婚,深圳离婚出轨证据调查
  • 深圳离婚律师能调取哪些出轨证据,离婚官司怎么调取出轨证据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