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期间合法获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个人财产不是分割,共同财产基于共有财产,由法院依法判决。 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2日前的,共同财产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子女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非法同居如何进行财产的分割,以下由背飞鸟婚姻网小编详细回答。
一、非法的同居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1、同居期间合法获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分割,共同财产基于共有财产,由法院依法判决。 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2日前的,共同财产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子女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未依照第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性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性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补办结婚登记。 未重新提交结婚申请的,依照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所有外,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二、哪些属于同居财产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置和清偿债务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被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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