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婚后,会和别人一起组成新的家庭,这个时候对方也可能带孩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先去世,这个时候遗产应该如何被分割继承呢?这是很多人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下为你解答。
一、再婚遗产的分配
关于再婚继承分配的问题,要看《婚姻法》和《继承法》两个法律。《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
亲生父亲或母亲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应承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在继承法中,第三次继承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收入;
(二)公民的住房、储蓄和生活必需品;
(三)公民的树木、畜禽;
(四)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爷爷奶奶。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继子女在再婚期间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二、哪些财产或权利不能继承或继承?
(一)与被继承人不可分割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与公民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对象的,不能继承。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受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国有资源使用权。比如采矿权和渔业权。必须重新应用,不能继承。
承包经营权。承包所得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一并转让,但这种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实践中经常遇到几个特殊情况。
1.商业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继承:财产保险可以继承;人寿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人,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
2.抚恤金:死者生前缴纳的抚恤金(工伤职工、残疾军人抚恤金)。是我一生的法定财产,可以继承;在……里
4.股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如果有几个继承人,所有继承人都愿意持有股权,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所有继承人都可以成为股东吗?这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5.复员,职业军人复员费,转让费,医药费可以继承。但是复员费和转让费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依法计算。医药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知道,再婚家庭的一方死亡,其遗产应该由其一级继承人继承,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这时,如果对方的子女与他们形成实际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可以继承他们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