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办理结婚手续,双方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想在北京复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
1.在北京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需要当事人出示离婚证,或者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
二、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章婚姻登记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在mainland China与外国人结婚,大陆居民在mainland China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男女双方都要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省居民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a)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出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申请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由所在国公证处或主管机关出具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领事馆)或所在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所在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a)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
(2)不是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的;
(四)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和证明材料,并查询有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拒绝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是再婚,当事人需要出示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否则不能办理再婚手续,其余证件与初婚需要的相同。如果你有相关的法律建议,你可以打电话给无忧找律师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