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婚公证(丧偶公证)是指公证机构证明当事人未婚这一法律事实真实性的活动,一般用于当事人申请出国探亲、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等目的。那么,福州未婚(丧偶)公证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无忧找律师网编译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帮助。
一、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需要带什么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的首页原件及户籍所在地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不再婚声明;
4.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
5.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
6.如果您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公证事项,请按照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据材料。
二、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二)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在申请公证事项上没有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由本公证处管辖
综上所述,福州市未婚夫妻公证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未婚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有必要,需要办理未婚夫妻公证的朋友可以参考无忧找律师编纂的相关内容,这方面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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