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了又想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知:1。双方都没有登记结婚。一般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甚至有孩子,女方在分手时可以不退还彩礼。3.男女双方未领结婚证但共同生活,同居期间也收到彩礼,离婚时无需返还彩礼。4.男方在结婚前把彩礼钱付给女方家,但如果他家很困难,女方离婚时需要退还彩礼钱。5.当婚姻关系仍保留时,女方去世后彩礼无需返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订婚者在去世前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如何要求彩礼返还,1。决定是否返还彩礼,主要判断依据是当事人是否订立婚姻关系。支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结婚的话,原则上不退彩礼(有些特殊情况除外);按照习俗,举行婚礼但未取得结婚证的,解除同居关系原则上不退还彩礼。2.一般来说,彩礼的支付往往是当地市场和社会压力所逼。完全自愿支付,不附加任何条件,是一般的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别规定,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3.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款人在支付彩礼后要求返还款项,则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仍是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同所有权制度。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请求的,法院核准离婚的,可以根据情况提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允许离婚的,不能支持一方返还彩礼的请求。结婚登记后,如果他们从未同居过,夫妻之间就不会有互相帮助、共同生活的经历。本质上,真正的在一起生活还没有开始。因支付彩礼原因解除婚姻合同的,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返还彩礼的金额。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返还金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同居不满一年三个月以上的,返还金额一般不超过总彩礼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