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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收养关系就是我们常说的收养关系。这个时候,作为收养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有资格收养孩子。中国的收养人的领养条件有哪些?这篇文章会给你这个问题一个详细的答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同时应当具备的收养条件是: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无亲生子女,也无养子女和继子女。(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和子女等方面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收养儿童的疾病。所谓“不患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至少30岁”,包括30岁的人数。夫妻共同收养的,双方必须年满30周岁。2.夫妻一方收养子女的,夫妻双方必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4.收养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同代子女,可以免除“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代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表兄弟的子女,即第四代的侄子、侄女、表兄弟。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可以免除收养人无子女、收养一个的限制。在收养关系中,涉及三方,包括收养人、被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此时不应是任何一方必须满足推定条件。至于收养人的领养条件,上面已经详细介绍过了,可以适当参考。符合收养条件后,必须办理收养手续,否则收养关系违法。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我们在无忧找律师的律师南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