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登记了却没有共同生活过离婚了要不要退彩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一男一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同居,法院应支持男方提出的离婚后女方应返还结婚彩礼的主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前款第
(2)和
(3)适用,双方离婚为条件。在二、离婚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吗,不是所有的订婚礼物都可以退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的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1)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结婚合同的目的已经达到,离婚后彩礼不能退还。
(2)男女长期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生育两年以上或同居期间的子女,离婚后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且其已领取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不能要求返还离婚后的彩礼。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限于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发生的实际支出,如男女一方或双方的疾病费用、共同经营投资等。(四)婚姻合同当事人在婚姻合同期间死亡的,离婚后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然而,那些在死前被起诉的人应该被排除在外。至于结婚彩礼,首先要明确,不是结婚登记的必经程序。因为,现实中,男女结婚是否支付彩礼,往往是双方协商后决定的,法律并不干涉。但返还彩礼有三种法定情形,明确女方需要将彩礼返还男方。但是彩礼就算退了,也不能说会全额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