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男女结婚前送礼物很流行,特别是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地区,结婚送礼物可以说是当地的习俗。 在我国结婚礼物没有规定,但礼物的返还有规定。 到底礼物的返还有什么规定呢? 请律师的编辑介绍。
一、彩礼返还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二、彩礼因离婚后退了多少?
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给付的彩礼应当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给付的彩礼可能用于购买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实际转化为男女双方共同财产或者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消费
办理彩礼返还案件,应当根据发放的彩礼使用情况、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是否发生必需消耗、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掌握应当返还的范围。 也应在处理方式上加以运用,尤其是彩礼转化为夫妻共同生活财产的,考虑彩礼返还和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在分割中体现彩礼返还。
1、因发放彩礼一方原因解除婚约的,返还彩礼的金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适当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1年以上2年以下的,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共同生活1年内3个月以上的,返还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共同生活不满3个月的,返还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因发放彩礼一方原因解除同居关系,以及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以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在实践中,由于在婚庆回礼问题上纠纷较多,最高法明确规定男性可以要求女性回礼,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如果对此有疑问,请直接打电话咨询律师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