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亲属关系证明 费用?公证亲属关系证明需要带什么

亲属关系公证书怎么办理

公证是如今很多人都已经比较熟悉的一种手续了,这种手续的作用非常大,能够证明我们所持的一些文件或自身情况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从而让我们能够顺利的进行某些行为。尤其是一些要出国使用文件的人员,更是需要办理这种手续,亲属关系公证就是其中之一。而最近有人想知道,

亲属关系公证

提交材料后多久能办好?

多久能办好?

众所周知,在办理公证时,需要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而缴纳材料之后,只需交清办理费用,就可以回家等待领取了,所以基本上相当于完成了申请,而回家等待领取公证书的时间,一般在5至7个工作日之间。

办理公证手续的时间还是比较快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在1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完成就是正常的。但我们实际办理中,是不需要那么长时间的。尤其是还能够申请加急办理,更是可以进一步的缩短办理时间。

办理材料

了解办理时间之后,大家也一定要多加关注材料问题,因为只有顺利提交材料,并且确定材料无误,不需要补交的情况下,公证处才会正式开始办理手续,所以准备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而申办亲属关系公证书,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关系人的身份证件、双方的亲属关系证明。并且,证明不同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需要提供的证明也是有区别的,这一点在这里就不过多介绍了。

关于亲属关系公证提交材料后多久能办好就介绍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或公证认证服务,可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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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办理材料及费用

涉及财产的继承问题,需要按照法律,通过继承公证办理的方式来办理继承。那么很多人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会遇上一些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甚至费用相关问题。接下来给给大家总结关于继承权公证办理须知相关内容。

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主席令第39号)《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令第103号)

二、办事程序:窗口受理—公证员审核—主任审批—窗口办结

三、申报材料:

说明:遗产继承人一般为死者的配偶(爱人)儿子、女儿、父母等。

1、所有继承人和死者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所有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据(经查64年、77年、82年及87年户口档案的户籍证明或人事档案材料、死者与其配偶的结婚证原件);

3、基层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内容为:所有继承人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已死亡的写明死亡时间、地点)与死者的关系,如出现曾用名且该曾用名在户口簿上未体现的,该曾用名与现名是同一人须经公安派出所证明〕;

4、死亡证据〔医院死亡证明(在医院因病死亡的)或村委会、居委会、工作单位证明(因病在家中死亡的)或公安机关证明(因意外事件死亡)〕;

5、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限于国内居民死亡);

7、死者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银行存单、股票或房产证等);

8、继承人中有已死亡的还需提供其上述第4、5、6项证明材料;

9、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继承的,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公司章程原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出资情况表及公司证明(证明内容:出资情况、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是否有限制性或否定的规定);

10、所有继承人(未成年人等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或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或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公证。

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义的,认为当事人的情况说明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四、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承诺期限内。因需要翻译、寄送公证书副本(副本预审核)处务会研究或者向上级部门请示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申请人同时办理多种公证业务的,以这几种公证业务中承诺时限最长的为准。

六、收费标准:

1、《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1998〕费字362号);

2、《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3〕373号)

七、收件窗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办理窗口

村(居)委会证明参考样本:

亲属关系证明

XXX公证处:

兹有我村(社区)居民(或我单位职工)男(女),

X年X月X日出生,于X年X月x日因XX在

死亡,其生前住址:.经调查(或根据户口档案、人事档案),该死者有关系亲属如下:

父亲:姓名、出生时间、住址(或死亡日期)

母亲:姓名、出生时间、住址(或死亡日期)

配偶:姓名、出生时间、住址(或死亡日期)

共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下:

儿子:姓名、出生时间、住址(或死亡日期)

女儿:姓名、出生时间、住址(或死亡日期)

除上述人员外,无养父母或其他子女。

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材料、费用都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材料、费用都是怎样的?

办理房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1、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填写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核对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签名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一般公证房产需要多少钱?

1、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3、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4、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你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简单来说,用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费收取标准如下:收益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按大约1.2%收取但不超过;20万元以上到50万元的则按小于等于1%收取;金额超过50万元但不满500万元则小于等于0.8%;5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的则按照不超过0.5%的比例收费;金额为大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10分之1来收取。有时候按照住房面积40元每平方米来计算,若是商品房则按照房价的百分之二收取。

办理房产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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