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遗产继承法开始实施了吗?继承法最早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21年起,继承父母的房子全部按“新规”处理

在2020年12月时,民政部部长曾发表讲话:“目前,受多方影响,我国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偏低,总和生育率已跌破警戒线,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点。”何为总和生育率呢?就是指每个妇女一生平均生育子女数,一般来说,总和生育率达到2.1,才能完成世代更替,保证整体人口数量。但对于现在来说,我国新生人口数量逐年下降,在2018年时,我国新生人口数量为1465万人,而到了2019年时,新生人口数量达到了1179万人,而到了2020年时,新生人口数量只有1003.5万人,可以说这几年来,新生人口数量都在断崖式下跌。

新生人口逐年减少,而老年人却在不断增加,这就意味着我国正在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而新生人口逐渐减少,这就意味着未来劳动力不断减少。而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新生人口不断减少就意味着以后的购房需求也在不断减少。而且对于现在来说,城镇居民大多数都有了自己的房子。根据央行给出的数据显示,现在我国城镇居民拥房率已经达到了96%,其中拥有两套房的占比31.0%,拥有三套房及以上的占比10.5%,户均拥房1.5套。

这就意味着现在的城镇居民已经不缺房子居住,对于以后的新生人口来说,可能就不需要买房了,因为自己爷爷奶奶有房子,自己父母也有房子,对于现在的新生人口来说,可能到时候能够继承两套房子,甚至是多套房子。完全不用担心房子的问题,到那时候,房子真的是只剩下居住属性。

但对于现在来说,房子依旧是非常珍贵的,而且还具备投资价值。因为新生人口逐年减少,真正显露出购房需求减少的问题,可能就是在20年后了。因此,对于现在来说,还有很多人没有买房。尤其是对于农村人口来说,想要搬到城市当中居住,房子是必不可少的商品。而对于城镇居民来说,现在年轻人想要结婚,也需要买房。这就导致了现在的房子依旧是非常值钱。

有些家庭掏空了六个钱包,背负了三十年的房贷才买了一套房子。由此可以看出房子的重要性,而且现在一套房子转手一卖,最低都要七八十万,一两百万也非常常见。而对于那些老人有房的子女来说,每天为了房子也是勾心斗角,都想要继承老人的房子。尤其是对于那些有多个子女的家庭,为了房子更是能撕破脸皮。而对于我国来说,关于继承老人房子的方面,也是有了新的规定。在2021年1月1日时,《民法典》已经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对于继承父母房子的情况而言,也是有了一些新的规定,老人和子女都要注意了。

对于继承遗产而言,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而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老人没有子女,父母和配偶也已经去世的话,他的遗产就将由他的兄弟姐妹们来继承,或者是侄子等,都可以继承。

对于一些比较开明的老人来说,生前会立下遗嘱,以免以后子女争夺遗产和房产,而闹得不可开交。而对于遗嘱而言,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对于之前来说,遗嘱是按照公证遗嘱执行,也就是说,一旦立下公证遗嘱,这个遗嘱就是最终遗嘱。而公证遗嘱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比较具有公正性。但对于现在来说,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立下了几份遗嘱的话,按照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我们来举一个例子,如果老李有一套房子,而他的儿子小李并不是很孝顺,整天在外面无所事事,也不照顾老李。所以老李就立下遗嘱,不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小李,反而留给了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子。然而到后来老李病重的时候,小李幡然醒悟,每天伺候在老李身边,照顾老李。而这时老李也后悔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打算将房子留给小李,所以老李又立了一份遗嘱。对于这样的情况而言,是按照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的,所以老李的房子将由小李继承。

对于继承遗产来说,尤其是对于继承房子而言,可能会存在一些债务问题。而对于我国而言,这方面也有相关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我们来举个例子,不说其他的额外因素,单单说一下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房贷还没有还完。要是子女继承这个房贷没有还完的房子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债务,也就是还房贷。而对于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这基本上是针对于小孩设定,为小孩的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

2022年起,父母的老房子继承权不用再争,统统按“新规”办理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我国城镇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经达到了96.6%,户均1.5套,并且有超过41%的家庭拥有两套以上的房子。另外在房价处于高位的今天,很多时候房子都是一个家庭最主要的财富。

根据央行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的报告数据显示:在2019年我国城镇家庭的户均总资产已经达到了317.9万元,资产分布也基本以实物为主,其中房子占据了一个家庭总资产的70%。所以房子在一个家庭中占有着非常重要地位,无论是继承父母的资产,还是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房子都是很多人的必争财产。特别是继承问题,现在很多00后和10后都是独生子女,所以他们未来会继承父母的房产,甚至还会继承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房产。马云曾经说过,年轻人未来根本不用再为买房发愁,因为两个年轻人可能要继承管理5套以上房产。虽然笔者认为马云的这句话有点夸张,毕竟房子也是有寿命的,但未来年轻人面临的继承问题会越来越多是不争的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年轻人最好还是了解一下与房产继承相关的法律条文,避免以后自己的一些利益受到侵害,当发生纠纷时,自己也可以做到有理有据。而今年刚刚更新的《民法典》对于父母房产问题给出了新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具体了解一下。

第一:这种情况下,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

在新的《民法典》中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遗嘱,按继承法继承,但如果父母有遗嘱的话,应按遗嘱办理。另外在《民法典》的第一千三十三条中还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有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可以看出,自然人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指定某个人来继承自己的房产,并不一定是自己子女。

例如前几天郑州就发生了这样一个新闻,岳父母去世后把3套房产都留给了入赘的女婿。因为两位老人老了以后,虽然大女儿已经去世,但一直是大女婿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并且给两位老人养老送终。其他子女尽管是亲生,却没有尽赡养义务,所以两位老人去世后立下遗嘱,把自己名下的三套房产都留给了大女婿。尽管这引起了其他子女的不满,并且上诉到法院,但最后法院还是把房子判给了大女婿。

第二:公证遗嘱不再优先,将以最后遗嘱为准

在很多影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桥段,那就是子女拿着不同的遗嘱去争父母的遗产。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子女拿的是假遗嘱,因为假遗嘱很容易就能被识破,而是说子女的遗嘱可能是父母不同时期设立的。过去遇到有多个遗嘱的情况下,无论遗嘱是什么时期设立的,都以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为主,然后才按时间线,以最后遗嘱为主。

但这种方式有时候并不公平,例如父母在生活还能自理的时候,比较偏爱而已,于是立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儿子,并且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当自己老了,生活不能自理了,儿子并不愿意照顾他们,不尽赡养义务。这个时候只有女儿愿意照顾他们,然后他们就又立下遗嘱,把房产留给孝顺的女儿,但由于自己失去了行动能力就没有去公证处公证。这个时候当父母去世了,最后法院可能会把房产判给不孝顺的儿子,这显然是不公平。因此今年新的《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优先,而是以最后遗嘱为准。

第三:《民法典》增加了“代位继承”一项,扩大了继承范围

在过去的《继承法》里面有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规定。其中第一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第二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般来说房被继承人去世后,优先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但《继承法》里面却没有说,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情况下,该有谁来继承。这种情况会造成很多老人的遗产无人继承或者亲戚都来继承的情况,最后产生大量的纠纷。

而因为过去我国执行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很多90后00后都是独生子女,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421”格局的家庭越来越多,这也造成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被缩小。例如在去年的5月份,郑州就曾出现过,因为老人子女先于老人去世,造成老人去世时膝下没有子女,留下的房产无人继承,最终被收归国有。

所以在新规中,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都可以成为合法继承人,同样享有合法继承权。也就是说,当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侄、甥均可以继承。

第四:子女有不当行为,会丧失继承权,但同时也增加了“宽恕制度”

在《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如果有以下5种行为之一,就会丧失继承权。

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③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④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⑤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虽然这5种情况,子女都会丧失继承权,但这5种情况还是有区别的。首先①②种情况继承人永久失去继承权,③④⑤种情况如果后期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得到了被继承人的原谅,可以恢复其继承权,父母去世后还能继承父母的房产。《民法典》中之所以增加宽恕制度,笔者认为无论是继承人还是被继承人都给了他们一次机会。对于继承人来说,如果不是①②两项重大过错,规定不会一棒子把人打死,不给任何机会,如果后期继承人确有悔改,并且表现良好,应该给一定机会。而对于被继承人来说,虽然子女犯过错误,但等自己老了可能也希望能有子女陪伴,如果后期子女有悔改表现,应该给双方一个和解的机会。所以笔者认为《民法典》增加宽恕制度还是非常合理的,也让规定更有人情味。

?最后你对《民法典》新规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房产继承“新规”来了2021年起,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一律这样办理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终于有了新规!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有哪些改变?赶紧来看看吧!

变化1:继承权新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变化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变化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变化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按照《民法典》,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01: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02:有些权利不能被继承

03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04: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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