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的遗产分配原则?老人没有遗嘱遗产如何分配办理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现行《民法典》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是依据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而制定的。一些人指出,由于我国国情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独生子女数量逐步增加,仅以近亲和婚姻关系作为继承人的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实际,未来很可能会出现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此外,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上,现行《民法典》只规定了两种继承顺序,似乎过于狭窄,很难完全达到继承的全部需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随着今后一个阶段我国公民家庭构成格局的重大变化,法定继承人的数量将会显著减少,相关人士提出的担忧不无道理,理应在《民法典》修订的过程中适当增加继承人的数量,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但是现行法律制度中的一些指导性原则应当予以坚持。例如仍然规定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直系血缘关系亲属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等。有人认为,公民因意外身故后,往往不能很好地履行赡养义务,父母需要给予一定的照顾,理应成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样符合我国长期倡导的尊老之风,也能够使失去赡养权的老人获得较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此外,还应该在现有《民法典》两个继承顺序的基础上增加第三顺序继承人,直系或旁系血亲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人,本着血缘优先原则,在这个范围内划定遗产继承顺序。综上所述,没有遗嘱时,房产是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没有第一继承人或者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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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要遵循2个顺序2大原则

家里老人去世之前,若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一旦被继承人去世,首先要按老人遗嘱来分配,不管公平与否。若被继承人死亡,没有遗嘱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信之源遗产继承律师介绍,如果没立遗嘱,按法定继承,

要遵循2个顺序2大原则!

一、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二、被继承人死亡,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

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三、法定继承人间的遗产分配原则: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二)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信之源律师温馨提示:对于没有立遗嘱的遗产,此时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继承,就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都没有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那么就应当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实际继承遗产。如果您受遗产纠纷困扰,欢迎来所咨询。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该如何分割

被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无遗嘱或遗赠的情形下,则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又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又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赡养义务等方面条件基本相同或相近时,所应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即

平均分配遗产

。如被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各1人,每一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为被继承人遗产的1/4。

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对遗产也可以作不均等分配。

但是,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其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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