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子女争父母宅基地纠纷

宅基地纠纷,该如何解决,要咽这口气吗

一、不知道系争空地是在农村还是城镇,如果是城镇,那么道路两侧是需要留一定宽度的绿化带的。可是从这个角度作为阻止对方建设的理由。

二、(你没有画出来你家房子有没有别的方向可以做为出口)

1、假设有其它方法出入(你家大门朝路的利益,不是一个绝对的权利,没有排他性)。

因此,你家大门到马路之间的空地如果可以建设(不违反道路绿化的规定),你方就没有绝对的权利阻止对方建设宅基地用房。

既便没有其他出口,你家既有建筑,也不构成排他性的权利,也不能阻止对方建房。

只能要求对方房子距离你家一定的距离,以正常通行、通风、采光等。

2、在对方可以建设宅基地用房的前提下,你方可以维护的自己的利益有:

对方的建设不能影响你方的采光(对方宅基地四至距离你家宅基地的四至之间绝对距离,对方建筑的高度)、通行、也许眺望等的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中的相邻权,还可以援引地役权。

3、具体的法律措失!a、在村集体划分宅基地时提出异议。b、如果村集体最终做了允许对方建设的决定,那相关纠纷就演变成行政纠纷,后期可发起行政诉讼。

三、最后一个办法,援引民法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在空地上建设将导致你方既有建筑效用下降

因此在空地上建设或许合法但是明显构成权利滥用

可以作为阻止对方行使建设权利的理由

2、当然对方也可以主张你方权利滥用

阻止对方行使权利,你方收效甚微;但对对方权利的行使伤害巨大,因此你方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到最后就看怎么价值取舍了

3、不过世间的事不总是由于合法、有理才能胜诉

系争纠纷如果最终成案,你方各种抗争都比较剧烈,各种诉讼也都有进行。

对方或者村委会可能出于在空地上建设,引起的麻烦太大的考虑,最后决定放弃建设。

多子女争房产,皆因老人未立遗嘱

俗语说人多好办事,可这个道理在赡养父母和继承财产的问题上却并不灵验。尤其多子女家庭,父母往往很难一碗水端平,总会对某个子女偏爱一点。老人会认为这事情有可原,不会引起子女反感,但事实果真如他们料想的么?有多少子女能体谅父母,不因父母的偏袒孝敬双亲?又有多少子女能相互谦让,不因老人看似不公的财产分配方案闹得沸反盈天?

父亲瘫痪小儿子贴身尽孝方见真情

李大爷是本市一名退休职工,老伴过世后,老爷子单位分配给他一套位于牛街西里的福利房,老人一人居住于此。老人育有7个子女,成人后小儿子的成就最差,但很孝顺自己,其他子女条件虽好,却对老人十分冷淡,所以老人偏爱老实的小儿子。

2006年老人突发脑梗,手术后瘫痪在床,进入了长达10年的康复期。在这期间,其他子女推诿责任,基本不露面,自私的本性展露无遗。只有小儿子,搬来每天伺候父亲。2016年初,75岁的老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订立遗嘱将房子给小儿子。老人将此决定告诉了小儿子,小儿子却说,您老身体还好,遗嘱的事不急。这件事就暂时放下了。

未立遗嘱孝子被手足告上法庭

没想到,才过了半年,老人旧病复发。病榻前,老爷子叫来七个子女,亲口交待,这套房子将来留给小儿子。七个子女都没意见。老人不久就过世了。灵堂上六个兄弟姐妹突然一起向小儿子发难,说他是伪孝子,当初就是奔着老爸的房产去的,矢口否认老人的遗言,还起诉小儿子独占老人的房产。

最终法院判定,七个子女平分这套房屋。

律师解读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本案中,老人虽意识到应该为孝顺的小儿子争取权利、提前安排,但却不能坚持己见,使得遗嘱订立之事前功尽弃。病危时虽定下了口头约定,但空口无凭,致使小儿子眼睁睁看着父亲留给自己的房产被瓜分。现实中,因父母生前未立遗嘱,令孝顺子女吃亏的例子数不胜数。

“确权”完美收官2021年起,不用争了,农村房子全部按新规处理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们国家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在45%左右,并且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又缩小了2%左右。而在2000年时,我们国家的城镇化率只有36.2%,可以看出,在过去20多年里,不仅仅是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还有很多人们落户到了城市,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但是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中工作生活,也就造成了农村大量宅基地荒废无人居住,甚至在一些人口流失严重的农村,更是出现了“十室九空”的现象,这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

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和土地利用率和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2013年高层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在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因此,从2013年开始,农村就开始了土地确权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其实就是给农村的宅基地和土地颁证,就是一种证明,类似于房产证的东西。有了证明之后,农民就可以合法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国家在慢慢集中农村闲置的土地入市,这些土地产生收益其实还都是归农民所有,农民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确权的土地面积来分得以及应得的收益。另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农村存在宅基地分配不均和宅基地存在争议的问题,而通过土地确实工作,就可以一次性解决这些问题。以后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都办有产权证,就可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农村土地确权对农民是非常有益的事情

在2020年5月1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不仅明确指出了一系列关于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确权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还明确指出要加快确权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但是由于2020年以来很多地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都受到了影响,导致了现在不少农村的土地还没有进行确权。从2013年到2021年,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已经进入了第9个年头,虽然现在确权工作还没有彻底完成,但是基本上工作进度也已经接近了尾声。因此,针对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大概率会在未来一两年完美收官结束。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完成,农村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台阶。最近这些年,农村的发展是越来越好了。不仅是农民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好,而且农村的基础建设也越来越现代化。现在农村基本上都通了公路、快递、和宽带,不少农村现在也都通了自来水,垃圾也都开始集中处理。因此现在大部分农村不仅基础建设越来越好,环境也越来越好。

在经济方面,现在国家出台了各种惠农政策来鼓励农村的发展,现在在政策的扶持下,很多在城市的年轻人都返回农村创业工作生活。反观城市,虽然现在城市也是越来越好,但是现在城市中的生活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仅仅是一套房子就可以难倒大部分人。因此,随着农村慢慢发展起来,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留在农村发展生活,也会有不少在城市中工作的年轻人返回农村。在这里,对于户口还在农村的人没有多大影响,但是对于已经路过城镇的人,他们已经失去了已经在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他们现在回到农村还可以居住在自己父母的房子里,但是以后父母去世了之后,城镇子女能够继承父母的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吗?

对于这个问题已经争议了很多年,现在对于这个问题不需要再争论了。根据2021年最新实施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房子属于私人财产,不管是城镇子女还是农村子女都有权利继承,城镇子女在继承了父母农村老家的房子之后,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城镇子女就继承了房子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的规定显示,城镇户口的子女在继承了父母农村老家的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一样可以依法给宅基地和房子办理产权登记,依法享受相应的权益。

当然,根据“地方一体”的原则,以后只有确权过的房子才能继承给子女,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规定,以下4类房子就不进行确权:

1、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子;2、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宅基地建设的房子;3、违反了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的房子;4、小产权房,也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

最后,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完美收官,以后农村的房子、宅基地和土地管理也会越来越规范,这不仅有利于农村的管理和发展,对于农民来说也是非常好的消息,以后大家的房子和土地也都有了产权证,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且随着农村大量土地的集中入市,在土地确权之后,农民们也可以享受到集体土地所带来的收益。另外,宅基地和房子的确权,这也为以后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特别是城镇户口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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