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为了顺利贷款,抵押房产的人很多。抵押后,有一定的风险。这个时候,房子的主人想把房子卖掉。面对这样的情况,民法典中抵押财产的转让是怎样的?以下将由回答。一、民法典中有抵押权房产的过户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规定,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需要告知抵押权人,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权益。房屋转让所得用于清偿抵押债权。受让人注销抵押后,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物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提存给抵押权人。转让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材料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抵押财产是否符合允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是否与权属档案记载内容一致,核对权属证书的真实性等。并由审计员签字。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就是这些。我们可以知道房屋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但是需要告知抵押权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我们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Warren.com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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