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继承人有继承的权利和放弃的权利。 继承人是否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获得遗产的权利。 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取得从继承开始时就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权请求分割遗产。 遗产同时由多个继承人继承,在接到任何继承人的请求时,遗产为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犯他人或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特别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分割以前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有义务遗嘱的继承或者遗赠,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履行义务,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根据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接受部分有义务的遗产的权利,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按照遗嘱人的意志履行义务,请求

二、人死后,债务如何继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偿还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偿还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责任偿还的责任。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责任地偿还。 ”

遗产已登记为分割且未清偿债务的,有法定继承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由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清偿不足的,其馀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只有以所得遗产偿还的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偿还。

一般而言,遗产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人,其中需要区分顺序的,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死者的孙子、孙子女实际上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进行代位继承或转属继承。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深圳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
  • 深圳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深圳 离婚 房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