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相关信息,法院立案。

第二阶段:防御阶段。1.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复;2.被告人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被告在15天内不答辩,人民法院将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被告人因非本人意愿的原因,在十五日内确实不能答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决定延期。

第三阶段:审判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步骤:1 .法院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无效。

离婚诉讼已经结束,但如果不服法院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调解)之日起15日内(10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你在期限内不上诉,判决(调解)将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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