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的有关规定,已经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正当异议的;
(三)作为公民死亡的一方,有必要等待该人的权利或义务;
(四)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人尚未确定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暂停消失后,将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a)申请人取消申请;
(二)依法实施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没有继承执行权,没有承担执行人义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扶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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