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在协议离婚中,男女双方就如何处理共同抚养和子女抚养以解除婚姻达成了协议,尽管离婚协议未经登记不会生效。但是,离婚协议中“和谐”的内容可以作为双方处理诉讼离婚的基本参照,也可以作为诉讼前和诉讼中法院调解的重要依据。
首先,如果男女双方通过协议达成离婚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但没有登记离婚,离婚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对男女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离婚诉讼前男女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双方同意离婚为前提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做出有条件的让步,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协议不生效,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当然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但是,这并不妨碍人民法院将离婚案件作为抚养子女和处理财产的参考。
因此,双方在起草和签署时必须小心谨慎,不要做出明显对自己不利的重大让步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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