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作出受理案件的决定并发出传票,被告收到传票后进行答辩;下一阶段是庭审。在庭审期间,法院将尊重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依法做出判决!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相关信息,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阶段:防御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作出书面答复;
2.被告人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被告在十五日内未作答复的,人民法院应当照常审理案件,作出判决。
第三阶段:审判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体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1.法院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无效的调解和判决。
离婚诉讼已经结束,但如果不服法院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调解)之日起十五(1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你在期限内不上诉,判决(调解)将生效。如果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不申请再审,但只能就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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