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但是找不到人怎么办,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核心内容:想要离婚,但找不到对方,我该怎么办?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系列向您介绍如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及如何申请下落不明者的失踪或死亡,从而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配偶一方失踪,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失踪人失踪或者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向失踪人送达公告。诉讼文件。”

《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规定:“如果收件人下落不明,或者收件人无法通过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则应送达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法院将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件送达被告,无论被告是否看到这些文件,都将被视为送达。如果被告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出庭或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审理案件并作出缺席判决。

 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宣告失踪

人民法院受理依法宣告失踪的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员通知书。通知期为3个月。

通知期满后如无消息,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宣告死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通知,寻找下落不明的人。宣告死亡的通知期为一年。如果公民因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部门证明公民不能生存,宣布死亡的通知期限为三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丈夫或妻子之一被宣布死亡,婚姻将从宣布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相关法律】

1.第32条规定:“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应同意离婚。

2.《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超过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如果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将从战争结束时算起。”

3.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23条,公民下落不明超过4年,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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