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丈夫和妻子书面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对方所有。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和帮助另一方工作方面支付了更多的义务,他们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给予赔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应一起偿还。
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和其他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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