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首先,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1、重婚行为的标准
《刑法》第258条规定:“如果有配偶和重婚,或者如果你知道他人有配偶,你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配偶以夫妻名义向他人登记或与其他人同居; 第二类是知道他人有配偶,并登记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人。 第二种人对重婚的要求是“知道他人有配偶”,事先知道或事后知道并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是“知道”。相反,无知和欺骗并不构成重婚。
决定重婚的关键取决于它是否构成另一种婚姻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 第一,法律上的重婚是指配偶一方登记与另一方结婚; 第二,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以夫妻的名义与其他人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同居:
(1)配偶一方与另一方举行婚礼;
(2)虽然配偶一方没有与其他人举行婚礼,但他与其丈夫和妻子相称,或者向外界冒充丈夫和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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