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唯一标准肯定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但如何判断这种关系是否破裂呢?大多数时候,当对方拒绝离婚时,他们总是说他们的感情没有破裂,他们不能完全协商。然后,下面的离婚法律网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如何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破裂。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其特点是合法重婚和事实重婚。前者是指拥有配偶并与其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与其他人一起生活的配偶。有配偶的人与其他人一起生活,也称为同居,这意味着有配偶的人与其他人一起生活,而不是以丈夫和妻子的名义,并且没有共同生活的永久目的。重婚和配偶同居严重违反了中国的一夫一妻制,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是导致离婚的情形之一。
重婚离婚案件有两种情况:
首先,一方是重婚,而合法婚姻的另一方起诉离婚。在这方面,检方坚持离婚。如果调解失败,应该同意离婚。 第二,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
在因同居引起的离婚纠纷中,也有两种情况,即一方配偶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离婚。因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夫妻关系是否真正破裂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
在处理涉及重婚和姘居的离婚案件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我们必须分清是非,分清责任。对于重婚,应依法解除重婚关系,并依法给予刑事制裁;必要时,有必要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进行纪律处分。
2.我们不能通过判决离婚来惩罚重婚和同居,而只能在名义上强制维持夫妻关系。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该作为离婚的标准。
3.如果同意离婚,无辜一方的利益应该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得到照顾,无辜一方的损害赔偿要求应该得到支持。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和虐待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通过殴打、捆绑、伤害他们的身体、禁闭、冷冻和饥饿、侮辱他们的人格、恐吓他们的精神和对他们进行性虐待,伤害、摧毁和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持续和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拒绝赡养需要赡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这表现在生活中缺乏经济支持和照顾,使得被赡养人的正常生活无法维持,甚至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近年来,因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的离婚案件有所增加,甚至出现了毁容、残肢、杀害夫妻等恶性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因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造成的离婚案件,应当查明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状况,以及暴力、虐待、遗弃的事实和情节。如果平时感情不好,上述行为频繁、一致、恶劣,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如果调解失败,应准予离婚。平时感情还不错,上述行为是暂时的,情节不严重,应负责康复,注重调解解决纠纷。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有不少离婚案件是由赌博、吸毒和酗酒引起的。染上这些坏习惯的人又懒又懒,不仅不履行家庭义务,还经常引发家庭暴力,消耗家庭的经济储蓄,使家庭的安宁和正常生活不可持续。有了坏习惯,丈夫和妻子不能住在一起。
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查明有赌博、吸毒、酗酒行为的当事人的一致表现和事实情况。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一般来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的事实可以构成夫妻关系破裂的事实。“分居”意味着夫妻不再生活在一起,不再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不再进行经济上的合作,在生活中不再互相关心和帮助。分居两年意味着夫妻关系已经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当事人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