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离婚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单方登记离婚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离婚登记申请
申请结婚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
一是申请离婚双方的户籍证明;
二是申请离婚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第四,这个;
5.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军人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提交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书和介绍信。
如果你是港澳同胞,你应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登记档案,而您的身份证丢失,您可以在登记结婚时到您居住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双方将出具婚姻登记机关已登记结婚并经公证的声明,以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离婚登记双方的两张近期免冠照片。
(2)原告单方向法院提交的与对方协商不成离婚的材料:
一.起诉书
二。起诉书副本
三。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