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离婚案件应交纳多少诉讼费用?由哪方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加收费用;超过1万元的,超过1%支付。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先行支付。

如确实难以预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减缴或免缴。如果原告在预交期内未能提前支付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未能提前支付,或者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未能提前支付的,诉讼自动撤回。根据撤诉情况,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原因,且起诉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诉讼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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