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监狱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起诉离婚一方在监狱

夫妻一方在监狱的该如何离婚?

被告李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现已服刑4年。接受委托之前,我们了解到当事人自己曾多次与对方协商过离婚事宜,但由于会见时间限制、服刑人员生活及思想的变化等因素,始终没能解除这段婚姻。接受委托后,我们本着照顾服刑人员情绪、帮助其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原则,在开庭审理之前,由于会见时间和次数的规定,律师单独会见了被告,从情感以及孩子方面耐心的做其思想工作,帮助男女双方交换各自内心的真实想法。

在律师的开导下,被告念在对原告以及孩子的愧疚上,初步同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又组织了双方亲自会谈,最后双方心平气和达成该离婚协议,并通过诉讼程序对该结果予以确认。庭审结束前,原告还对被告说:婚离了,亲情还在,以后每年仍然要带上女儿、儿子等家人一起去看望李某,希望能在亲情的感化下,促使被告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或假释。

本案管辖问题:(服刑人员离婚一般都会涉及到管辖的问题)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之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在监狱,一方起诉离婚半年之久,法院不给判离,为什么,自己要能?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男方不在家女方有男方户口本可以起诉离婚吗男方不在家,女方要男方户

这个必须要双方在场

起诉离婚跟户口本没关系的~~

不会的的,你得先到法院起诉,然后登报,最后在一定的时间里走完法律手续,才能判决离婚。若走民政部门,必须双方到场。

夫妻一方在监狱该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在监狱的,自由的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跟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差不多的,就是起诉的一方带上能够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的材料去法院,并且提交离婚起诉书。因此,想要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必把它复杂化,现在是由于一方在监狱的,只要确定好起诉法院就可以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的那方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一般就是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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