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内容的规范:
(1)明确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由双方自愿达成;
(3)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有一致意见。
2、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格式要求:
(1)用A4纸、蓝黑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
(3)协议内容应清晰可辨,不得更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规定:
(一)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协议的内容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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