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产后抑郁症离婚可以索赔吗?
不,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的一方侵犯另一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并因其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离婚期间,过错方应当相应赔偿无过错方遭受的损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对方财产的,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收或者不收。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实施制裁。
二.诉讼离婚程序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人们会去档案室进行检查,符合条件的将被归档。如果你们两人不住在同一个地方,根据“原告是被告”的原则,你们应该在该人所在地提起诉讼。提出离婚诉讼时,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账簿;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政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庭审查,立案庭符合立案条件。申请被批准后,申请法院将发出申请通知,你将根据申请通知支付律师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应当将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出庭。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出庭参加诉讼。
5.双方出庭后,法院将进行调解(这是一个必要的程序)。有三种调解结果:
(1)如果调解后双方都愿意维持婚姻,你将撤回诉讼,婚姻将继续有效。
(2)调解后,如果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并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你将撤回诉讼,双方将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但他不同意,或双方同意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上有争议。法院将审理此案。
6.法院通过听证决定是否同意离婚。
法院将决定双方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作为一个法律条件。其中,第《婚姻法》号法律第32条规定了以下批准离婚的法律依据: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反复教育仍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产后抑郁症是一些孕妇分娩后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如果我无法获得证据,而另一方在婚姻中犯了重大错误,我无法补偿另一方患有产后抑郁症的事实。事实上,男人或他家人的态度对许多怀孕期间和分娩后的孕妇非常重要。如果整个过程无动于衷,产妇很容易出现产后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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