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复杂吗

很简单。

你好,这个程序并不复杂。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所有法律规定:

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愿意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第三十二条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a)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未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情况就不一样了。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他们是否由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他们的孩子。

离婚后,哺乳期间抚养孩子的原则是跟随哺乳母亲。因抚养纠纷,双方不能就哺乳后的子女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另一方应当承担一方抚养的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探望子女的权利。中止的理由消失后,探访权应恢复。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四十条[赔偿]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如果一方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支付更多的义务。离婚期间,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中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者财产归双方所有时,双方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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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必须是合法夫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同意离婚的双方必须有共同的离婚意愿。

3.离婚协议的双方都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

二、协议离婚程序——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他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

双方同意离婚时,必须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接受。中国的离婚登记机关是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市辖区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以及农村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离婚的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①户籍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5)结婚证。此外,还应提供离婚证明和备案所需的一张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受理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为合法夫妻;(二)离婚双方的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离婚是否真的是自愿的;④对儿童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5)财产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等。登记机关发现离婚一方违反婚姻法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不予登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调解和和解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长期拖延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申请离婚的当事人也客观地冷静考虑了这一点。在审查期间,如果双方就和解达成一致意见,应允许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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