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他们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核对相应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双方解释了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离婚的意愿和离婚协议的内容。
5.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在财产、债务处理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双方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员面前签字;
6.夫妻双方都亲自签署了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充当宣誓监护人。配偶各一份,婚姻登记处一份。
7.当事人提交的文件、离婚登记声明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员应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出具离婚证明。
离婚证的发放应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核实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向;
2.在收到离婚证书后告知双方其法律关系、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及其义务。
3.见证方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栏“有证书或指纹的方签名”中签名;如果当事人不能写他的名字,他应该按指纹。
4、在双方的结婚证上加盖酒吧印章,上面注明“双方离婚,该证明无效。* *婚姻登记处”。被注销的结婚证应当退还当事人。
5.向离婚双方出具离婚证,并向双方宣布:领取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我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三)香港居民:香港身份证、香港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四)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往来内地的澳门居民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签字(一式三份)。
4.双方各提交2张近期1英寸单面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