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民政局离婚

北京居民离婚登记办事指南(内附详细步骤流程)

自从《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这条新规,离婚似乎越来越难了。很多小伙伴经常私信问家理律师,离婚程序怎么走?今天,家理律师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份最全的离婚登记办事指南,附详细步骤流程。建议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任意区县民政局均可办理

推荐阅读:常熟办理离婚需要啥流程,常熟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见“民政局离婚登记地址”

见“民政局离婚登记地址”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即时办理

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的通知》。

1,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

2,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3,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5,双方自愿离婚;

6,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7,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一、申请受理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7,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符合要求给与受理,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

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7.携带符合受理办理条件的证件材料。

符合要求给与决定,不符合要求不予决定。

颁证:离婚证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照片的具体要求见《办理离婚登记所需资料》。

家理律师事务所,一家坐标北京,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调解室》、《法律讲堂》知名婚姻律师易轶律师主创,带领60+专业律师团队亲自办案,成立至今,已为100000余人提供了免费的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办理婚姻家事案件3000余起,为当事人争到房产2000多套,单案争取财产金额5000万元,帮助9800多位当事人赢得孩子抚养权!

了解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可私信咨询或电话咨询17601019763

(北京地区用户福利:可免费来所面谈咨询!!)

凡预约来所面谈的小伙伴,都可获得由家理律师准备的电子版「婚姻攻略」一份!

离婚流程全攻略丨在北京,想协议离婚怎么操作(附详细图文)

最近收到很多北京朋友的私信咨询,询问想要协议离婚,但不知道如何操作,今天家理律师给大家整理了一版操作流程,按照下面的步骤来预约申请即可!

登录北京市民政局网站【

北京市民政局

】→选择【办事大厅】

→在办事大厅中选择

“婚姻登记预约与咨询”

→选择“预约登记”

→选择“离婚预约”

→选择“预约”

→提示“

离婚登记网上预约协议”,

选择同意即可。

→然后就进入信息登记页面了,系统会显示一张离婚预约信息登记表。

按照表上指示的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双方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填上双方的基本情况,选择好预约登记机关和办理日期时间段就可以了,全部填完后把预约单打印出来,即完成离婚预约。

在提前预约好的时间段内,带上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建议最好由专业律师起草,以防约定有问题影响办理)、2张2寸证件照,去民政局即可。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检查所有的证件,一定要记得带全!

但注意!去了并不代表当天就能领证了,审查完证件后,会让你们回去冷静30天,30天后如果你们两人还都坚持离婚,才能领证。如果这期间有一人反悔了,或者领证当天有一方因某种原因不去领证,都会被视为撤销离婚申请,再想离,就只能再重新走一遍流程。如果对方在这期间反悔不准备离了,那就只能走起诉离婚了。

家理律师事务所,一家坐标北京,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调解室》、《法律讲堂》知名婚姻律师易轶律师主创,带领60+专业律师团队亲自办案,成立至今,已为100000余人提供了免费的婚姻家事法律咨询,办理婚姻家事案件3000余起,为当事人争到房产2000多套,单案争取财产金额5000万元,帮助9800多位当事人赢得孩子抚养权!

了解离婚谈判、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股权分割、遗产继承、分家析产、财富管理、协议起草,可私信咨询或电话咨询17601019763

(北京地区用户福利:可免费来所面谈咨询!!)

凡预约来所面谈的小伙伴,都可获得由家理律师准备的电子版「婚姻攻略」一份!

双方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当天就能办理完吗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便捷。现在,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不能当天办理离婚登记,而是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且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而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协议离婚,可以分为三步步骤:

一、首先,男女双方协商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制度,【全省通办】制度、【跨省通办】制度。

1.【全省通办】制度

(1)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男女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内,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浙江省内,可以任意选择浙江省内94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另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户籍所在地】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浙江省内,可以选择男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女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推荐阅读:北京夫妻双方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3.【跨省通办】制度

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均不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内,只要在这些地区办理了居住证,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可以选择在该地区办理离婚登记。

二、其次,男女双方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住证(如有)、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最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男女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 离婚诉讼费用
  • 郑**诉倪**离婚纠纷案
  • 北京起诉离婚法院如何分配夫妻财产?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同居者分割财产流程图,同居关系如何分财产
  • 同居期间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同居关系的房产分割
  • 离婚股权分割与结婚登记时间有关系吗知乎,婚前设立的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
  • 深圳感情不和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夫妻长期感情不和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深圳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深圳离婚判决书
  • 深圳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男女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