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协议,另一种是通过诉讼。
对于协议离婚,男女双方都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请参考《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诉讼离婚是通过诉讼解除男女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则上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但是,特殊属地管辖权适用于下列情况:
1.被告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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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第一案:原告在居住地,被告不在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第一案:双方当事人在异地已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起诉时原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事人员对非军事人员提起的诉讼;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均未定居国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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