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女士来信:我和我丈夫结婚6年了。由于夫妻关系破裂,我们于今年5月经协商同意离婚,并达成口头协议。然而,由于工作繁忙,他们没有时间到婚姻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两周后,他的父亲死于突发心肌梗塞(他的母亲在我们结婚前去世)。他父亲死后,每个人都发现了他父亲的遗嘱,这份遗嘱是在他去世前很久就秘密写好并藏起来的,给他丈夫留下了8万元现金和价值12万元的房子。鉴于我丈夫继承的财产,不久前我曾提议要求得到50%的财产,但我丈夫拒绝了。他拒绝的主要原因有三个:1。两人已经达成口头离婚协议,财产应该与我无关;2.父亲去世前留下了遗嘱,财产留给了他。3.如果我坚持要求一半遗产的权利,他会放弃遗产,从她姐姐那里继承。请问:这个财产是他个人的吗?我有权利分享遗产吗?
律师回答:虽然兰女士和她的丈夫已经达成了口头离婚协议,但他们还没有经过正式的离婚程序。他们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在本案中,该房产仍然是蓝女士及其丈夫的共同财产。它属于夫妻双方。兰女士完全可以要求继承遗产。
中国第《》号法律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 (1)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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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8条第3项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是丈夫和妻子的财产。根据蓝女士信中的信息,尽管她丈夫的父亲在他去世前就已确定,但他没有明确指出他的遗产留给了他的丈夫。
因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蓝女士的实际情况,蓝女士有权要求获得50%的遗产份额。如果谈判失败,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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