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婚姻期间和别人生了孩子,我能告他重婚吗
当然可以。但是首先要了解怎样才会构成重婚罪。出轨有私生子不一定就是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就是男的有妻子,女的有丈夫,而且夫妻关系法律上是承认的,简单来说就是领了结婚证。
重婚罪惩罚的是有配偶的一方与其他人结婚,也惩罚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人。
重婚罪还包括事实婚姻,因为一个人只能领一个结婚证,所以重婚罪的主体与原配偶领了结婚证,然后再和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这也属于重婚罪的犯罪类型。
那么,如何认定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但却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
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知道了何为重婚罪还不够,实践生活中,丈夫婚内出轨生下孩子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1、如果男方婚内出轨,与第三者以夫妻关系同居。
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生下孩子也构成重婚罪,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掌握其有外遇并有私生子的证据,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如果丈夫仅仅是一夜情与第三者生下孩子,这种情形不属于重婚罪。
一旦被判处重婚罪,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
有关重婚罪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民事责任:
基于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依情况而定。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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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流程,男方重婚罪还起诉离婚有胜算吗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那么男方重婚罪还起诉离婚有胜算吗?下面广州顶匠律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理解有所帮助。
一、男方重婚罪还起诉离婚有胜算吗
有胜算的。
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需要提醒的是要弄明白是否构成重婚。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当然,如果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财产无法再赔偿其损失,则另行确定其赔偿额也在情理之中。
以上就是广州顶匠律所小编整理的关于男方重婚罪还起诉离婚有胜算吗的全部内容。如果发现男方重婚的情况二去起诉离婚,是有胜算的,但要注意其重婚证据的收集。另外重婚当中的民事赔偿是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要以离婚为前提才能够提出,通常情况下表现为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广州顶匠律所。
起诉离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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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能追究对方的重婚罪吗 婚姻200问001
近来很多女性当事人向我咨询关于重婚的问题,她们的情形大致雷同,男方因为外遇向女方提出了离婚,女方大概知道对方已经在外地有了别的女人,而且甚至还买了房生了小孩,但是苦于还在搜查取证,所以在男方起诉她的离婚官司中,她希望提出男方出轨甚至重婚的情形,但是又担心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不支持其请求,且反倒激怒了男方,导致在调解中可能会争取到的相关利益无法实现,故而,她们更加期望的是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好相关财产问题后,再通过追究其重婚罪来发泄她们心中的怒气,那么此时便会涉及到,如果她们一旦离婚,那么之后还是否能否以受害人的身份要求追究男方的重婚罪?
律师解答:
1、可以主张。
虽然男女双方离婚,不再是夫妻关系,但是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事实上已经是构成了重婚罪,故而在离婚后,女方依然是可以提起自诉的。
2、需要注意追诉时效。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那么此时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便是5年,也就是说,只要规定的五年期限内提起自诉,那么法院就是会受理的。那么这个5年从何时开始计算呢?
3、何时起算追诉时效?
《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重婚罪是一个连续犯,此时的追诉期限应当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男女双方拿到离婚判决且各方均不上诉,即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男方的重婚犯罪行为便终止了,那么此时,便是追诉时效的计算开始之日。
法律依据一:《刑法》(2017年)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二:《刑事诉讼法》(2017年)
第十五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