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必须调解
一般来说,情况就是这样。男女要求离婚的,在向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有关部门应当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长时间进行。调解发现双方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律基础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即使婚姻登记机关和街道组织在诉讼前已经调解,人民法院受理后仍应进行调解。
三。调解的内容
法官进行调解时,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批评有过错的一方,引导无过错的一方。
调解开始后,首先应该进行调解。关系未破裂,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判决离婚;
如果双方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离婚调解应该做好。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应及时准予离婚。
四.自愿合法性原则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这并不意味着各方必须接受调解。离婚当事人的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双方必须自愿接受调解,不能强迫双方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有关各方的说服、教育和民主协商的结果。
五、调解需要多长时间
调解需要多长时间?离婚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该程序将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而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将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如果你能调整,调整;如果你不能调整,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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