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拒绝生第二个孩子。我可以向离婚法院申请支持吗?
我和我妻子已经结婚五年了,我们的关系还不错。现在我们和妻子有了一个孩子。这孩子现在3.5岁了。当二孩政策出台时,我想和妻子再生一个孩子。我妻子总是不同意,现在不是有一个全面的二孩政策吗?我认为有必要再要一个孩子,但我妻子仍然不同意。我们现在经常为孩子们争吵。现在我再也受不了了,决定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我吗?
律师回答:
对于这个问题,我仍然认为你应该和你的妻子商量一下,做好她的思想工作。丈夫和妻子在一起不容易。此外,还有一个三岁以上的孩子。你应该认真考虑一下,不要轻易提出离婚。关于你的问题,我们的婚姻法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第九条第二款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因是否生育发生争议,导致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a)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未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这表明,如果你坚持离婚,一旦法院发现你丈夫和妻子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你将被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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