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律师,离婚诉讼证人有哪些

网民提问:

谁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证?证人证言在离婚诉讼中有什么作用?

律师回答:

首先,谁可以成为离婚诉讼的证人

离婚是一种家庭纠纷,家庭冲突的内幕和相关事实只有亲属知道,特别是当夫妻双方都买了房子,丈夫或妻子向他们的兄弟姐妹借钱,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买房子和不写借据。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不承认债务。兄弟姐妹的证词有多有效?从我们处理的案件来看,法庭不太可能只接受兄弟姐妹的证词。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与当事人有亲属和其他密切关系的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这种关系的特殊性,一般来说,他们作为证人的证言的证明力小于其他证人。

当然,如果当事人有其他证据支持并形成一个证据链,由证言证明的事实就可以认定。有兄弟姐妹的证言和银行转账凭证等其他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贷款成立。

二、证人证言在离婚诉讼中的效力

与其他证据相比,证人证言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证人的主观意识很容易干扰证词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只提交证言,证人不出庭,未经原审、被告和法官质证,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只有当证人在法庭上作证并被询问和盘问时,他的证词才能被法庭接受。离婚案件中证人证言的特点是:

(1)证人是配偶任何一方的熟人。在离婚案件中,能够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的范围通常仅限于双方的亲戚朋友和邻居。证人的证词通常与提供证据的一方或双方密切相关。因此,证词的内容通常带有倾向性。

(2)证言的内容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出身、教育背景、道德观念和生活环境不同,每个证人对婚姻和家庭纠纷的事实都有不同的理解,往往带有自己的主观看法。因此,在收集证人证言时,应当保证证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3)证词的内容大多被听取。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生活圈。在许多情况下,证人证言所证实的内容大多来自一方,属于传入证据,具有较低的有效性。例如,证人陈述,我听女人说什么。事实上,证人转述了一方当事人对其自身事务的陈述,而一方当事人的陈述本身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词的真实性。这种证据是薄弱的,需要其他类型的证据来补充。

(4)证人的证词是婚姻纠纷中依赖的证据。在婚姻案件中,很难获得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因此,许多当事人希望证人的陈述能对法官的判决产生影响。根据《最高人民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方的陈述不能仅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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