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长春能办离婚吗,老公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外地户口能在长春起诉离婚吗

夫妻异地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写离婚起诉书(可以请律师写);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书副本发送给对方;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将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获得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离婚诉讼的费用标准

离婚诉讼费用是人民法院向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由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在作出立案决定时,会告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将按照“原告先行支付,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的比例。原告在交纳诉讼费后撤诉的,人民法院只退还50%的诉讼费。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家庭财产案件的收费,按照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需要5万元,按4%征收,即目标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按3%征收,即目标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按2%征收,即目标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按1.5征收,即目标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超过100万元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三、离婚诉讼的管辖

103010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中几个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的住所;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治疗的地方除外。当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经常居住地法院优先于住所地法院。

103010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但符合法定条件的,诉讼离婚可以异地办理,提交相应材料即可。以上是关于外地户口能否在长春起诉离婚的知识。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Finder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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