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注意的问题,离婚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离婚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解除婚姻的;

(二)解决子女抚养和探望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103010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二周岁的子女,父母未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年满八周岁的儿童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第108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没有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构成重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003010(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可以,已经形成合法婚姻的,必须通过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婚姻是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从广义上讲,男女双方主观上都有永久居住的目的,客观上都是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狭义的无配偶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婚姻依然存在。自1994年2月1日起,虽然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并不意味着法律将完全否定事实婚姻,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可以认定为重婚。

以上是对离婚应该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的简单介绍。根据相关知识,离婚有两种方式,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Finder。我们会有一个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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